这个是麋鹿的私人用品小木箱,这包是瑞文西斯的衣服……
他一边分类一边在内心赞美赫尔哈斯,还好是将整个房间一起传送过来的。
就是麋鹿说当时连旅馆的床桌子椅子等没有固定的物品也被传送过来。
等之后和组织联系让他们给旅馆老板赔钱吧。
不对,应该是找赫尔哈斯赔钱,或者“魔王”“勇者”赔钱,他们才是造成老板损失的根源。
“诶。”
将上面的物品全部搬开,汪达看到被翻开的一本书,根据文字排列和书角磨损程度,是笔记本。
蹲走过去,他认出来,是李时雨的日记本,之前在米斯隆德一起去礼品店买的当地礼物,是他送给李时雨的二十四岁生日礼物,这是他的第二本日记本,第一本早已写满。
现在是十二月,李时雨是四月一日的生日,算算这本用了快一年。
汪达不是故意要看李时雨的日记。
他的日记恰好被翻到了最新写的那一页,同一篇的后面一页是空白,因为要捡起来不得不看到了上面的内容。
只有自己的名字。
“汪达·希尔达。”
啊?
这个没有用东方文字书写,就是西方文字,汪达理所应当看得懂。
为什么要写自己的名字,那天我干了什么吗。
汪达对李时雨的日记内容产生浓烈的兴趣,以及猜测李时雨为什么要将这些记录下来的背后原因——这是李时雨教给他的能打发无聊时间的方法,没事情做时他经常这么干。
李时雨最后写日记是在勇者找上门的前一天晚上,可能是昨晚,也可能是前晚,魔族领域暗无天日,汪达感受不到时间流逝,肚子很饿是真的。
这一天也没发生什么事情:早上一起和李时雨吃了一顿饭,他去邮局给家里寄信,晚上回来后一起吃饭顺便讨论的“商贩”这件事,然后他写日记,最后上床睡觉。
《第七十个神》 第29章 日记(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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