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喜欢过他, 毋庸置疑。
在他还是个青涩未褪,抽条生长的少年时,她就完全地喜欢过他。
那喜欢不啻于爱情, 像一个洞察敏锐的挚友,像一个孺慕兄长的妹妹, 像一个不求回报的母亲。喜欢这件事总是不能纯粹的。
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你恨不能变成他身边的一阵风,变成他大脑里的神经元, 变成他身体的一部分。
可这种喜欢很深刻吗?
当她和其他人在一起时,她就很少再想起他。凡是再想起他, 总会是不那么美好的回忆。
是他该死的沉默, 是他过纵的自以为是, 是他那一句轻飘飘、划清界限的:她还小, 她不懂什么是喜欢。
这种喜欢不深刻吗?
她现在仍能记起夏夜的晚风,想起他干净的T恤,想起他干爽的手指圈过她的手腕,想起山顶的日出, 想起摔落在草丛里, 头顶人声鼎沸, 他按住她的脖颈说:别动,有小虫。却抱了她很久很久。
她再没有在一段关系里找到那样隐晦而滔滔不尽的喜欢。
她恨他在她的少女童话故事里写了烂尾, 教了她一课爱瞬息万变。
她这样决绝地放着狠话,可是自己眼眶却发烫, 像结算一笔讨要许久已经没有结果的烂账。
结果已经不重要。
只是算了吧。
说“你去死”太孩子气。
你要带着迟来的痛苦好好活着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她的声音, 轻地像呓语,依旧一字不差地落进他耳里。
炙热滚烫的掌心猝然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腕, 撑着沙发的手猛然失去支点,惯性下跌。
《《宁宁雨霁》(原名:那位白月光回来了)作者:几一川》 第47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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