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刚送徐让来缝针,今天又送自己和徐大伟来,索性在这个年代,街头打架斗殴的事并不罕见。
镇上诊所的医生,也就见怪不怪了。
我伤口很浅,都不需要缝针,在来的路上就差不多止血了。
徐大伟太过实在了,手臂上密密麻麻的缝了上百针,这辈子都留下了消不掉的疤痕,跟蜈蚣一样。
也正是这些疤痕,让2002年我手软了,没有办他。
可能会有朋友说,你们不是神经病吗?
跑去村子里面割几刀,就要放人家水,要是真有实力,直接带人去抢不就好了,这样不是脱裤子放屁吗?
这个说法,对也不对。
皇城脚边的津字直辖市,早年间有一个说法,走江湖的人有了矛盾,两边码人摆场,不是动手打架,而是大哥比狠。
两边人马到场,大哥先出来,我用匕首扎一下大腿,你用火机点一下耳垂。
再不我下一根手指,你切半截耳朵,就看谁比谁狠。
谁要是怂了,没有对面大哥狠,那就乖乖滚蛋,以后见到对面的人夹起尾巴做人。
初听闻这事儿的时候,我忍不住撮牙花子,还好我生在西南,而不是那个直辖市。
那边混社会走黑道,是真他娘废大哥啊!有了矛盾这大哥还真是老惨了。
当然,我前面也说过,我这一生都未曾涉足过北方的江湖,所以也不知道这种传闻是不是真的。
我和徐大伟这样做,无非就是告诉陈家祠的人,我们不是什么善茬,是拿刀子讨饭吃的社会人。
真叫我们去强抢一个村子的水池,有没有可能,当然有。
让陈强给我两把枪,直接把陈家祠的刺头给放倒两个,然后就没人敢说个不字了。
再然后,我就可以上公审大会,等着吃枪子,我母亲交五块钱子弹费,把我尸体领回来。
不至于,为了一个渔场真不至于闹成这样,混社会混社会,讲究一个混字。
《黔枭》 第35章 年末出事(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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