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就是光献传媒和伯纳之间选择了。
郝运选的是伯纳,因为伯纳在电影发行方面很有一手。
份额不是随便给的。
既然都知道会赚钱,那凭什么随便给人分。
除了维系人脉关系,那就是要为电影的票房添砖加瓦了。
剩下的20%,郝运攥在手里没许诺出去。
他在考虑要不要采用合拍片的方式。
合拍片这东西很早就有,早在1956年,中法合拍的电影《风筝》,就开启了电影合拍之旅。
从最早“借船出海”的希冀,到“联手打造”的期许,再到华夏创作者自己来主导合拍片的创作,华夏已经走过了合拍片的前两个阶段,进入了风光无限却也充满挑战的第三阶段。
也就是说,郝运的电影可以引入外资,甚至是好莱坞资本。
这样的做的好处很明显。
一个是海外市场,另外一个是建立合作关系了。
要不要进军好莱坞……
这其实不是一个太需要费神的事情。
就好像一个打工的在考虑要不要当千万富翁一样,如果真的摸到人家不要的彩票成了千万富翁,那自然而然的就成了千万富翁。
其他的都纯属瞎想。
郝运如果能够打入好莱坞——不是打杂的那个打,那他也没必要矫情的只是蹭蹭。
该进去的时候进去就是了。
《这个影帝只想考证》 第684章 你们在共享口水吗?(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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