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鼓励混改的时候,民资的入场门槛确实不高,只要有钱有关系就能入场,很多中小型企业趁着混改的东风分了一杯羹。
但随着国有资产的大规模流失和腐败案件频发,国资委在去年的十月底,印发了相关的指引文件,正式收紧混改审批和门槛。
反映在实务层面上,就各地的国资委主动压缩项目数量,尽调、审批流程明显变长,准入门槛明显提高。
在全面收紧的情况下,陈锦年还能和地方规划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关系未免也太硬了吧,这已经远超普通企业在地方的影响力了。
“不是国有参股,生鲜配送是民生保障性行业,不可能由民企绝对控股,大概率是国有控股或者国资相对控股。”
陈锦年纠正了一下企业的表述。
国有参股、国有控股和国资相对控股,看似是一样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但反映在股权上,就是天差地别。
宗家大小姐能从前年就正式打入娃哈哈核心体系,主动谋划全盘接班,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因为娃哈哈是国有参股企业,其第一大股东上城国资只占有46%的股份,低于宗家和职工持股会的54%,没有实际经营支配权。
这导致娃哈哈成为事实上的家族企业,董事长的位置和董事会内的多数席位,长期由宗家把持,日常经营、人事、渠道、子公司布局全部由宗家决定,而品牌贬值、利润外流、资产减值、审计等责任却需要第一大股东上城国资程度。
这种权责的极度不对等,是特定时代遗留下的产物,有巨大的风险隐患,不可能才轻易批准类似的企业出现。
“这不要紧,参股和控股主要关系的是接班人的问题,以你的年纪,短期内是不会考虑这个问题的,甚至先参股再控股,我觉得他们都能接受的,只要约定好时间就行。”
杨诚没在股权问题上纠结。
国资选中某人来合作,有非常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当地的国资和政府信得过这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国资拥有实际经营的支配权,也不会过多干涉公司的实际运营。
国资的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真正预防的只是传承风险。
而以陈锦年的年纪,近几十年内是没有这种风险的,是参股还是控股,对合作的影响并不大,甚至算不上首要考虑的问题。
“我想知道的是,你真能决定由哪家律所来接手这个案子,而且只负责一个区的配送,应该算不上中型批发企业,达不到准入门槛。”
一个区的市场当然很大,但国企是不能垄断的配送的,需要把市场给其他的二级三级商让出来,让其他小商能存活,营收自然不会特别高。
《从小欢喜走出去的大导演》 第1574章 分部的第一案(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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