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风把蓓露丝推了出去,现在轮到蓓露丝推她了。
轻风看着朝气蓬勃的蓓露丝,缓缓唱到:
“在晨光破晓的温柔里,群山轻启它沉睡的眼,
绿意盎然,万物苏醒,
德鲁伊之心,与大自然共鸣。
古老森林,密语轻吟,
古树参天,岁月见证,
枝叶交织,天空之吻,
生命之舞,在光影间跃动……”
这是一首充满勃勃生机的歌,它赞美着大自然。
德鲁伊、佣兵、草原猎人、荒地部族,他们来自于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文化、不同的环境,现在他们聚在一起,每个人的歌儿都是那么的独特,别有一番滋味。
人生得意须尽欢,就应该大口喝酒、大声唱歌。
至于为什么会这样,百灵解释过:这种状态正是因为大家太累了,过得太苦了,朝不保夕、以命相搏,所以才会在闲暇之余,选择一种自己觉得最开心的方式来放松自己。
大喝了一场,大吃了一顿,每个人都唱了一首歌,然后一群人窝在一间化妆室里,横七竖八的倒了一片。
酒醒已是第二天的中午,美美的睡了一觉,大家的状态很不错,庆典是在今晚举行,一切都准备就绪。
除了她们几个需要跳舞以外,包括玛丽、皮尔斯几人在内的所有人,全部去下面帮忙了,按照百灵的话来说:这里是他们的地盘,所以安保、打杂、服务等等事项,就交由他们负责。
在快要开始的时候,蓓露丝还是没有看到大量的人员进入,就在她担心之时,第一个人到来了。
那是一位表情严肃的中年男人,他和瞎子一样戴着一副眼睛,不过不是墨黑色,而是透明的,他提着一个小箱子,在空地上忙碌。
《蓓露丝历险记》 第231章 分队的队长(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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