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令被告赔偿作者周硕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四、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判决书特别指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以“为孩子发声”为名,行捏造事实、恶意诽谤之实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强调,健康的文艺批评应当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绝不能沦为泄私愤、博眼球的工具。
判决结果一经公布,迅速登顶热搜榜首。
#造谣抹黑《龙族》被判赔70万#、#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等话题瞬间引爆了网络世界,网友们都在讨论这场别开生面的网络维权。
对于判决结果,网友们纷纷拍手称快,纷纷表示“大快人心”、“这才是公正的判决”。
主流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文章,《龙国日报》评论称“此判决树立了网络言论的法治标杆”;《光明日报》则发文“让恶意诽谤者付出代价,才是对创作自由的最好保护”。
那些仍在观望的潜在造谣者,在看到这份沉甸甸的判决书后,纷纷偃旗息鼓。
多个曾经活跃的“抵制”账号悄悄清空内容后连夜注销,“抵制不良读物家长联盟”的微信群也在一夜之间解散。
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在亲眼看到判决书中确凿的证据链和严厉的处罚结果后,终于意识到华夏书局这次确实是“动了真格”。
他们连夜删除所有不实言论,在各大平台发布澄清声明,试图在华夏书局采取强制措施前挽回一线余地。
曾经喧嚣一时的声讨浪潮,最终在法律的重拳下彻底平息。
这样的判决结果,不仅为《龙族》正了名,更为整个文化行业树立了一个重要先例:优质的内容创作值得被尊重,而法律永远是维护创作环境的最坚实后盾。
从此以后,再没有人敢怀疑华夏书局维护版权的决心,也再没有人敢随意的抹黑造谣。
而对于更多的普通网友来说,他们只不过观看了一场跳梁小丑般的网络闹剧罢了。
《穿越异界,我在高考写出滕王阁序》 第256章 杀鸡儆猴(第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