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这世间之人并非皆是良善之辈,其中有些恶人尤其喜欢在他人伤口上撒盐,如此行径实在令人发指,所以我们对此不得不有所防备。
倘若使用化名,那么这些恶人便无法指名道姓地去指责受害者。
而若这些恶人胆敢指名道姓地去伤害受害者,那么受害者完全可以依据律法对其提起诉讼,控告其犯有伤害罪,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至于伤害罪,这在圣上最新颁布的律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
当梁主簿听到外时茜提及伤害罪时,立刻意识到这条律法的重要性,于是赶忙翻阅起皇帝随《检尸法则》一同下发至衙门的新法规。
经过一番仔细查找,梁主簿终于在众多条款中找到了有关伤害罪的规定,如释重负地说道:“有,知县大人,圣上颁布的新法规里确实有伤害罪这一条。”
时茜稍作停顿,接着说道:“马知县,您所担忧的使用化名会导致世人不知受害者是谁,进而无法挽回其清誉这一问题,其实是有解决之法的。”
时茜语气坚定地继续说道:“我们可以通过公开声明的方式,向百姓说明为何要为受害者使用化名。
这并非是要隐瞒事实,而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者,替他们主持公道。”
时茜进一步阐述道:“同时,这也是一个宣扬圣上最新颁布的伤害罪的绝佳机会。借此机会,我们可以严厉地敲打那些心怀不轨的恶人,警告他们管好自己的嘴巴,切勿随意传播不实言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
如果我们不为受害者使用化名,那就如同把他们的伤口撕开,再撒上一把盐,会让他们承受更多的痛苦和伤害。”
“临安县不大,该知道此事的人自然会知晓,而那些对此事漠不关心、不打听的人,多半是觉得此事与他们毫无关系,他们根本无所谓。
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多费口舌去解释呢?就让他们继续保持不知情的状态吧。”
马知县听完时茜的话,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敬佩之情。
听了时茜那番话,马知县觉得在处理案件时,保护受害者的隐私非常重要,这不仅关乎受害者的尊严,更能避免他们在日后生活中遭受不必要的困扰和歧视。
马知县当即表示,日后衙门审理的所有案件中,都会尽力为受害者使用化名,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他们。
马知县暗自下定决心,在向上报此次案件时,一定要将给受害者使用化名这一点详细写明,以确保这一措施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就在马知县思考如何更好地落实这一举措时,承恩伯突然插话,询问在公开案件时,自己是否也可以使用化名。
时茜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冷笑。
时茜毫不留情地回应道:“受害者当然可以而且应该使用化名,因为他们是无辜的。
《季时茜》 第865章 用化名(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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