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纠缠很常见了,一般来说是会发生在走红艺人身上的事情。
同时一定会有一个杀鸡取卵的经纪公司。
按照公司的逻辑就是,我培养你成功了以后,你艺人给我当长工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没有我就没有你!
人情逻辑上是这样没错,可问题在于不符合商业逻辑。
举个例子,一个普通人想成为明星,加入某一家经纪公司,开始了长期的培训练习,如果是类似练习生制度的公司,那么在出道之前,练习生的确方方面面的培养费用是公司掏钱。
所以一开始,公司跟你会签署一份七年至十年左右的合同,规定了这出道以后的分成比例如何计算。
刚出道的新人,需要公司的资源去喂,那公司拿分成大部分没毛病,毕竟艺人本身不红,能谈成几十万、上百万的生意,都是高层的运作。
慢慢的艺人如果侥幸人气上升了,那么经纪公司有两种不同类型,成熟稳重的公司,则进行增补的协议修订,可能出道之前是二八开甚至是一九开都有可能,但如果明星逐渐有了人气,那很多广告以及合作方面的资源,实际上并不是公司自己牵线搭桥的。
这都是因明星而来,那么这会儿就会细分公司资源与外部资源的分成划分,外部资源的话好一点的公司可能就是反过来艺人拿七成,公司拿三成。
差一点点的五五分,比较恶劣的,最恶劣的就是鞠靖怡那公司的案例。
就天生觉得艺人就是欠它的,一个艺人身上投几万块的培训费,恨不得倒手赚回来几百倍的收入。
这才叫真把人当股票炒!
但话也说回来,它确实是给一些普通人成为偶像的机会,这其中取舍本身你就应该清醒的知道,它们就是这种霸王条款的,你不喜欢就别签。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可能也就算了,但这家公司最恶心的是在于,连哄带骗耍阴招的手段层出不穷。
从知道你无意续约的那一天开始,就是各种下三滥手段用上,要没有多长几个心眼,恐怕是很难脱身的。
即便离开以后,它总有一些方法,能够恶心你一下。
《我,词爹曲皇,你拿我当牛马!》 第2058章 没必要忍着(第1/3页)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