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三人被抓之后,搜证的环节倒是十分简单。
毕竟他们盗墓的工具,挖到的宝贝,还有销赃换来的赃款这些东西,他们不能随便放在某个地方。
要么藏在住处,要么随身携带。
这两个地方最为安全。
抓了人之后,周队长带人搜查了父子三人的住处,果然在床底下发现了一个红白蓝编织袋,里面有锄头,簸箕,寻龙尺这些盗墓工具。
一个用麻袋装着的还没卖出去的古董。
里面还有七八件玉佩之类的小东西,但占据主体的是两个大号的花瓶,都有些破损了,碎片也放在袋子里。
这种有损耗的古董显然不太好出手,跟买家扯皮比较麻烦,所以就放在这里。
那贩子的心思是打算趁着之前出手销赃的时候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收这种破损古董的,如果有人能爽快收,就把这花瓶卖了,再赚一笔。
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那就直接把花瓶丢了。
毕竟他们盗墓的,最忌讳因为一两件东西拖拖拉拉,与其为了一件不好出手的古董浪费时间,还不如快点转移阵地,找下一个古墓去。
只不过这次还没等到把花瓶出手的时候,公安就上了门,这些东西自然就成了证据。
至于最重要的赃款,周队长他们也从贩子身上直接找到了,他把钱分成一摞一摞,用塑料袋分别打包起来,然后把一个个小的‘钱包’用胶带绑起来,做成一串‘钱带子’绑在腰上。
查获的赃款总共有十五万多。
真正意义上的腰缠万贯啊!
虽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罪名只针对公务员,不针对没有编制的普通老百姓。
但足足十五万的巨额现金,住处发现的盗墓工具和还没来得及销赃的古董,证据链已经完成了。
《四合院:24岁,是处长》 第1321章 盗墓牵出的古董走私案(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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